土地使用权剩48年到期怎么办
我买了一套房,后来发现土地使用权只剩48年就到期了,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到期后房子还能不能继续住,会不会有什么麻烦,需不需要提前做些什么准备,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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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对于土地使用权剩48年到期的情况,要分不同土地性质来看。 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48年后到期了,你的房子依然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会收回。不过,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目前相关细则还未完全明确。 要是非住宅建设用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话,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要是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总之,土地使用年限即将期满,不妨事先到当地土地管理局咨询,了解是否在规划用地内或者能否申请续期,并在到期前办理好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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