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商铺后房东不让经营用怎么办?
我租了个商铺,都签好合同付了钱,结果房东突然不让我经营用了。我都做好开店准备了,这一下全乱套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房东这种行为算违约吗?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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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租了商铺后房东却不让经营使用,这在法律上涉及到违约的问题。所谓违约,简单来说就是合同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您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明确您有使用该商铺进行经营的权利,房东有保证您正常使用商铺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东不让您经营使用商铺,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属于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和房东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让您继续使用商铺进行经营。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您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让您能够正常经营;如果因为房东的违约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比如您为开店做准备所花费的费用、预期的经营利润等,您还可以要求房东赔偿这些损失。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您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和房东沟通的记录、您为开店所支出费用的凭证等。这些证据在协商或者诉讼过程中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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