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不了全款发票怎么办?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房地产公司开具全款发票是一项重要的义务。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涉及到购房者的多项权益保障,同时也关系到房地产公司应尽的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当购房者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后,房地产公司有义务为购房者开具全款发票。这是法律赋予购房者索要发票的权利,也是房地产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如果房地产公司开不了全款发票,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有可能是公司自身财务或税务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未及时申报纳税、税务登记异常等;也有可能是工程进度未达到相关要求,导致无法进行成本核算从而不能开具发票。但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成为拒绝为购房者开具发票的理由。 当遇到房地产公司开不了全款发票的情况时,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与房地产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说明开具全款发票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开具发票。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如果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向税务部门进行投诉。税务部门是发票管理的主管机关,有权力和职责对房地产公司的发票开具情况进行监管。购房者可以携带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实名举报。税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房地产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其存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为购房者开具发票。 此外,如果因为房地产公司不开具全款发票给购房者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影响了房产证的办理、导致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与房地产公司不开具发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