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开具的红字信息表但未开具红字发票该怎么办?

我和合作方有业务往来,对方给我这边开具了红字信息表,可一直没开红字发票。我不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也不知道会有啥影响,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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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字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交易中,红字信息表和红字发票是税务处理中的重要概念。红字信息表是购买方或销售方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并获得通过的一种表格,它是开具红字发票的前置条件。而红字发票则是对原蓝字发票的冲减,用于调整之前错误的发票信息或者退货等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如果对方开具了红字信息表却未开具红字发票,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操作。对于购买方来说,如果已经依据红字信息表进行了进项税额转出等税务处理,而没有取得红字发票,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比如在税务检查时无法提供完整的税务凭证。对于销售方而言,开具红字信息表却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从而面临税务处罚。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你作为相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提醒他们按照规定及时开具红字发票,并说明不及时开具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和对双方业务的影响。如果沟通后对方仍不处理,你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反映情况,寻求税务机关的帮助和指导,由税务机关介入督促对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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