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去三年了没有认证该怎么办?


当工伤过去三年未进行认证时,情况会相对复杂。首先要明白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你已经过去三年,通常是无法再通过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来认定工伤了。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其他途径。你可以尝试通过民事诉讼,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你要尽快收集与此次工伤相关的证据,比如当时的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此次伤害的发生以及与工作的关联性,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和工伤认定赔偿是有区别的。工伤认定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赔偿;而人身损害赔偿则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责任,可能需要你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同时,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比如证据的收集和证明力等问题,所以建议你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