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亲眼目睹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
我是一名护士,前几天在工作时亲眼目睹了一起医疗事故。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做,是应该直接报告医院,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流程?我担心处理不当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也想知道怎样做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展开


当护士亲眼目睹医疗事故时,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是及时报告,这是很重要的第一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所以,护士一旦目睹医疗事故,要尽快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情况,以便医院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 接着是参与调查。医院在接到报告后,通常会对事故展开调查。护士作为目睹者,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自己所看到的情况和相关信息。这里要注意的是,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能隐瞒或歪曲事实。因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如实提供信息的重要性。 然后是封存相关资料。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护士如果参与到这一环节,要协助医院做好资料的封存工作,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为后续的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最后,如果事故涉及法律纠纷,护士可能需要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上,要客观、公正地陈述自己所知道的事实,为法庭查明真相提供帮助。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护士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