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房产更名时一方不能到场该怎么办?

我和我爱人打算把房产更名到我名下,可我爱人因为工作原因没办法到现场办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才能顺利完成房产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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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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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房产更名过程中,如果一方不能到场,这在法律上是有相应处理办法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房产更名的概念。夫妻房产更名,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把原本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房产,变更登记到另一方名下或者重新调整登记信息。 对于一方不能到场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办理委托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代理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不能到场的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具体做法是,不能到场的一方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在公证书中明确委托另一方办理房产更名的具体事项,比如签订相关文件、提交申请等。办理委托公证时,通常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在完成委托公证后,到场的一方就可以持公证书、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更名手续。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为夫妻办理房产更名登记。 此外,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委托公证,比如一方在国外且无法及时回国办理等,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办法。例如,可以通过使领馆认证等方式来证明相关委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过这种情况相对复杂,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专业的律师,以确保更名手续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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