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否必须夫妻双方到场?
我名下有一套房产,现在想过户给别人。我老婆工作很忙,没办法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我就想知道,房产过户是不是一定得夫妻双方都到场才行啊?要是她不能去,这过户手续还能不能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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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过户时,并不一定要求夫妻双方都到场,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进行过户时,所有权人有权单独处置该房产,不需要另一方到场。因为这是其个人拥有完全支配权的财产,就如同个人的其他私有物品一样,可以自主决定如何处理。 其次,若该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进行房产过户这种重大财产处置时,需要双方共同表达意愿。不过,如果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以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另一方或者其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委托公证会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这样受托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等相关文件代替未到场的一方办理过户。 此外,如果存在法院判决、裁定等情况,比如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办理过户时,按照法院的生效文书执行即可,不需要另一方配合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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