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拆违建没按流程处理怎么办?
我家附近有个违建,城管来拆的时候感觉没按流程走,先是没提前通知,直接就来了,拆的时候也没出示相关文件。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城管这样做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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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城管拆除违建没有按照流程处理时,这在法律上是存在问题的。首先,我们要明确“违建”的概念。违建就是指那些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搭建、建造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从法律角度来看,城管拆除违建是需要遵循一定流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这意味着城管在拆除违建前,要先进行公告,给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去自行拆除。 如果城管没有按流程处理,当事人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一方面,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作出拆除决定的城管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对该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另一方面,当事人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城管拆除违建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如果法院认定城管的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会判决撤销该拆除行为,并要求城管部门重新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总之,城管拆违建必须按照法定流程进行,若未按流程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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