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用人单位辞退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一直好好工作,没犯啥错,结果突然就被单位辞退了。我完全没料到,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无故被辞退的情况,具体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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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无故被用人单位辞退时,首先要明确这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说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遇到无故被辞退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比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另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程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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