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借方大于贷方该怎么办?
我公司在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时,发现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借方大于贷方,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和财务规范的角度,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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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核算里,“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一般登记应该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薪酬。当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借方大于贷方时,通常有几种可能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分析并给出处理办法。 首先,可能是记账错误。比如,在记录工资发放时金额有误,多记了实际支付的工资,或者少记了应计提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所以,如果发现是记账错误,应该及时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保证数据准确。 其次,有可能是预支工资情况过多。员工预支了较多工资,使得借方发生额增大。针对这种情况,要对预支工资的流程进行规范,严格把控预支金额和范围。同时,在后续计提工资时,要充分考虑预支的部分,合理调整账务。 另外,也可能是工资计算不准确。在计算应计提工资时,存在少算或者漏算的情况。此时,需要重新核算工资,按照正确的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等进行计算,然后补提少计的工资,使得贷方金额增加,达到平衡。 当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借方大于贷方时,要仔细查找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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