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已出租的房子该怎么办?
我有套房子租给了一家公司,签了几年的合同。现在听说这家公司要破产了,我很担心我的房子。不知道公司破产后,我这已出租的房子会怎样处理,是合同自动解除,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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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时,对于已出租的房子的处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公司破产会启动破产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的场景中,如果公司作为承租人,与您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双方都还有未履行完的义务,比如公司还未支付剩余租期的租金,而您还有保证房屋正常使用的义务等,那么管理人有权利选择是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那么您和公司的租赁合同会继续有效,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支付租金,如果不支付,您作为出租人有权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要是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公司需要及时腾退房屋,不过,您可能有权就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这种损失赔偿一般包括因提前收回房屋而导致的空置期损失、寻找新租户的费用等合理损失。您可以通过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方式来主张您的损失赔偿。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您申报的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申报,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您要密切关注公司的破产进展情况,及时与管理人沟通了解其对于租赁合同的处理意向。如果您对管理人的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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