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与运输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涉及到两份合同,一份是租场地的租赁合同,一份是运货物的运输合同。我不太清楚这两种合同到底有啥不同,在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啥区别呢?想了解下它们具体的差异。
展开


租赁合同和运输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定义上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把东西交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付钱。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也就是一方负责把人或者货物运到指定地方,另一方支付运输费用。 在合同主体方面,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当事人。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承租人则获得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运输合同主体包括承运人、旅客或托运人、收货人(货物运输时)。承运人负责运输,旅客是运输服务的接受者,托运人是交付货物要求运输的人,收货人是在目的地接收货物的人。 合同标的也不一样,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租赁物,比如房屋、车辆、设备等,承租人通过支付租金获得租赁物一定期限的使用和收益权。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也就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一地运到另一地的服务过程。 在权利义务方面,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并保证其符合约定用途,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和按约定使用、保管租赁物。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时、安全地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或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租赁合同有专门的规定,如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对于运输合同,民法典也有详细规定,如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这些规定明确了两种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规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