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
我被公司无缘无故辞退了,心里很憋屈。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被无故辞退的员工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呢?这些补偿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相关法律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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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员工可能获得的补偿。首先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时,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给予赔偿。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这在法律上被称为“代通知金”,相关依据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所体现。总之,当遇到被无故辞退的情况,员工要清楚自己享有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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