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增值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我打算卖掉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听说卖房要交增值税,但不清楚这个增值税的起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是从拿到房产证开始算,还是从购房合同签订时间算呢?我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展开


卖房增值税的起算时间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规定。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卖房增值税。卖房增值税是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对房产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个人转让住房来说,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这里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也就是说,哪个时间在前,就以哪个时间作为购买房屋的时间。例如,如果契税完税证明上的填发日期早于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那么就以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作为购买时间起算点。 明确购房时间是很重要的,因为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