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宅租赁可以继承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家有一套公有住宅,一直是长辈在承租。现在长辈年纪大了,我想了解下,这种公有住宅租赁的情况,以后能不能由我来继承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来支撑这个事情。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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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宅租赁通常是不能继承的。首先来解释一个重要概念,继承一般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承接。而公有住宅,其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承租人只有租赁权,并非个人完全所有的财产,所以从性质上不符合可继承财产的范畴。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公有住宅不属于承租人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不过,当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此外,《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也就是说,虽然不能继承租赁权,但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等可以继续租赁使用该公有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