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应该在哪边立案?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立案。我们俩的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平时居住的地方也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想问问法律上对于离婚诉讼立案的地点是怎么规定的,我该去哪个法院提交诉讼呢?
展开


离婚诉讼的立案地点,也就是确定管辖法院,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通俗来讲,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比如,张三起诉李四离婚,李四的户口在A地,那么张三通常就要到A地的法院去立案。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该条明确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那什么是经常居住地呢?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那么原告就应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去立案。例如,李四的户口在A地,但他已经在B地连续居住了两年,此时张三起诉李四离婚,就需要到B地的法院立案。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因为犯罪被关押在监狱,原告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