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装修入住的物业费减少应向哪个部门申请?
我买了套房子一直没装修入住,听说这种情况物业费可以减少。但我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去申请这个费用减免,是找物业,还是有其他专门的部门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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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装修入住的物业费减少应向哪个部门申请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对于未装修入住的情况,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减免物业费。不过,部分地方会出台相关政策。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如果业主未入住,物业费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收取。 一般来说,当业主想要申请未装修入住的物业费减少时,首先应向所居住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签订的,物业有责任和义务处理业主关于物业费的相关诉求。 物业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政策和合同约定进行审核。如果物业拒绝合理的减免申请,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物业管理协会进行反映和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有监督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物业管理协会则可以提供行业规范和指导,帮助业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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