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 编规定哪些财产能够抵押给个人?
我最近和朋友有一些经济往来,朋友提出用一些财产抵押给我来保障我的权益。我不太清楚按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哪些财产是可以抵押给个人的呀?就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财产在规定范围内可以用于抵押,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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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给个人:
首先是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这其中建筑物比较好理解,像我们居住的房屋等;其他土地附着物指的是依附于土地的一些设施等,比如在土地上建造的厂房等。
其次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简单说就是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利用权利,比如开发商取得的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就可以用来抵押。
再者是海域使用权。就是依法对国家所有的海域享有的使用、收益等权利,也能够抵押。
然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也在可抵押范围内。例如工厂的生产机器设备,生产用的钢材等原材料,正在加工的半成品以及生产出来的商品等都可以。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同样可以抵押。虽然它们还在建造过程中,但基于其未来的价值,法律允许用来抵押。
交通运输工具也是可以抵押的财产,比如汽车、飞机、轮船等。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也能抵押。这是一个兜底条款,随着社会发展和新情况的出现,如果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相关财产也可用于抵押。
抵押人还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抵押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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