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规定的房产法定继承人是哪些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对房产法定继承人有明确规定。 首先,房产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不管是婚内生的孩子,还是非婚生的孩子,以及通过合法收养形成收养关系的养子女,还有和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有权利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房产。 父母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意味着,生养自己的生父母、收养自己的养父母,只要和继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兄弟姐妹也不局限于同父母所生,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都属于法定继承人里兄弟姐妹这一范畴。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健在,那就由他们来继承房产,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时就不能继承。但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了,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可以依法继承房产。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方式。通俗讲,就是法律直接规定哪些人能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排在第一位有优先继承权利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丧失继承权时,才轮到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