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的费用由谁承担?
我去医院看病,用药后出现了药物过敏情况。现在产生了不少治疗过敏的费用,我不知道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承担,还是医院承担,又或者是药品厂家承担呢?我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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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药物过敏费用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分析。 首先,若药物过敏是由于患者自身特殊体质引起的,并且医院在用药前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必要的过敏试验,也履行了告知义务,那么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的费用通常由患者自行承担。因为医院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责任,过敏反应是基于患者自身难以预见的特殊情况发生的。这依据的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强调医院在合理范围内履行职责后,不承担因患者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责任。 其次,如果是医院方面存在过错,例如没有按照规范进行过敏试验,或者医生在明知患者有相关药物过敏史的情况下,仍然使用了该药物,从而导致患者药物过敏,那么医院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这是因为医院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过敏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要是药物过敏是因为药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比如药品本身存在缺陷、变质等情况,那么药品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者要承担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产品责任编都有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可以向药品的生产厂家或销售者索赔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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