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立遗嘱房子归谁?
家里老人没立遗嘱就走了,留下一套房子。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该归谁。是子女都有份,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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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人没有立下遗嘱时,其名下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老人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在世,那么老人的房子就由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房子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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