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时谁具有管辖权?

我对某个行政行为不服,想要申请行政复议,但不知道该向哪个机关提出。我不清楚到底哪个部门对这类行政复议申请有管辖权,担心找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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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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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管辖权指的是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明确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例如,你对县公安局的某项处罚决定不服,既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对当地海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就应向其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你对某乡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异议,那么可以向其所属的县政府申请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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