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谁享有留置权?

我和别人有业务往来,对方欠我钱,我扣了他一批货物。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留置这批货物的权利,想了解一下到底谁才享有留置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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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一般来说,享有留置权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里的合法占有可以是基于合同关系,比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例如,运输公司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占有了托运人交付运输的货物,这就是合法占有。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说,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应该偿还的时间,如果还没到约定的还款时间,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最后,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简单来讲,就是债权是因为该动产产生的。比如,修理店为客户修理汽车,客户不支付修理费,修理店就可以留置汽车,因为修理费债权是基于汽车的修理产生的。 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就享有留置权,可以依法行使相关权利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但同时,留置权人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如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等。如果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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