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户主死亡且没立遗嘱,房子究竟由谁来继承呢?
我家房子的户主去世了,但是他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现在家里人对于房子的继承问题有些困惑,不知道该按照什么顺序来确定继承人,也不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该由谁继承。
展开


在房子户主死亡且没立遗嘱的情况下,房子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确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一种基于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它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来分配遗产的方式。其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等特点,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若户主去世后,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健在,那么房子将由他们共同继承;若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了,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在分配遗产时,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但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