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手机快递被偷了谁负责,该怎么赔偿?

我前段时间在网上买了个手机,卖家发了快递。结果快递到了之后,我去取件发现包裹被打开了,手机没了,应该是被偷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该谁负责,又该怎么给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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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手机快递被偷,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来看看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快递被偷,快递企业作为承运人,通常要承担责任。比如快递在运输车辆上被盗,这种情况属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快递企业一般不能免责。 要是快递到达目的地,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将快递放在代收点或指定位置后被偷,责任也在快递企业。《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所以未经同意放置导致被偷,快递企业没有尽到合同义务。 而如果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在指定位置,之后被偷,收件人可能需要自行承担一定风险,但也需看具体情况。如果代收点存在保管不善等过错,代收点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赔偿方式,若寄件人购买了保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若未保价,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不过,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价值,也可要求按实际价值赔偿。比如能提供购买手机的发票等凭证,证明手机实际价格,就可据此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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