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寿命到年限后更换费用由谁出?
我住的小区电梯使用年限到了,物业说要更换电梯,让大家一起出钱。但我觉得这费用不该我们业主全出,也不清楚到底该谁承担。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电梯使用寿命到年限后,更换的费用到底该由谁来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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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电梯使用寿命到年限后更换费用的承担主体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个概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电梯属于住宅共用设施设备,当它的使用寿命到年限需要更换时,符合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如果小区已经交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可以按照相关程序申请使用这笔资金来更换电梯。一般来说,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就可以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更换电梯的费用。 如果小区没有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时,费用的承担就相对复杂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于电梯更换费用承担的约定,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合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或者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承担等情况。 要是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从公平和合理的角度出发,通常由该单元的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更换电梯的费用。因为电梯是供全体业主使用的,属于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可以根据各自房屋的建筑面积等因素,按比例分摊更换电梯所需的费用。这种分摊方式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大家都享受了电梯带来的便利,也就应当共同承担更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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