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对方全责时自己的检查费用由谁出?
我遭遇了一起事故,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我去医院做了检查,现在很纠结这个检查费用该谁来承担。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下我的检查费用到底该对方出还是我自己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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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中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时,您因该事故进行检查所产生的费用通常是由对方来承担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原理和依据。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在侵权责任里,当一方对另一方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时,侵权方需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这被叫做侵权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里,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那就意味着对方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是导致您可能受伤的直接原因。所以,对方就有责任对您因为这次事故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这里面就包括了您去医院做检查的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医疗费就涵盖了您为了检查伤情而产生的费用。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对方需要承担您的检查费用。 如果对方拒绝承担您的检查费用,您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向对方说明法律的规定。要是协商没有结果,您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检查报告、费用清单、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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