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水管老化更换由谁出资?
我住的小区水管老化了,现在需要更换,但是大家对于由谁出资的问题产生了分歧。有人说该物业出,有人说业主分摊。我不太清楚到底该谁出钱,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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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水管老化需要更换的情况下,确定由谁出资要依据水管的具体归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相关概念。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如果老化的水管属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是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来进行更换的。这就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由业主共同决定或者在紧急情况下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申请。 要是没有维修资金或者维修资金不足,并且水管属于共用设施,通常需要由业主共同分摊费用。这是基于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原则。而如果水管是属于业主专有部分,比如某户人家室内的水管老化,那么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常理,就应该由该业主自行承担更换费用。 此外,物业服务合同对于水管维修更换的责任和费用承担可能也有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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