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人后医疗费用由谁出?
我骑摩托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在医院,医疗费用已经花了不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医疗费用到底该由谁来出呢?是我全部承担,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
展开


在摩托车撞人事故中,确定医疗费用由谁承担,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划分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如果摩托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先由摩托车的交强险进行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如果摩托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由商业险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若没有投保商业险,则由摩托车驾驶人自己承担。 若双方都有责任,比如同等责任,那么双方按照责任比例分担医疗费用。通常是各自承担50%,同样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双方按比例分担。如果摩托车一方负次要责任,可能承担30%左右的赔偿责任;若负主要责任,则可能承担70%左右的赔偿责任。 要是摩托车一方无责任,根据交强险条例,交强险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1800元)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无责方无需再额外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存在人道主义救助等特殊情况,可能会有一定的补偿。 总之,摩托车撞人后的医疗费用承担要依据事故责任和保险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