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中的药品由谁封存?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涉及到事故相关药品的封存问题,不知道到底该由谁来进行封存,是医院方面,还是患者家属,还是有专门的机构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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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中,药品封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对于后续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归属起着关键作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虽然该条文未直接提及药品封存主体,但在实际操作以及相关法律精神指引下,药品封存一般是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医患双方都有权利参与到药品封存过程中。这是为了保证封存药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任何一方对药品进行篡改或者破坏,从而影响后续的鉴定和责任认定。通常情况下,是由医疗机构来实施具体的封存操作,因为医疗机构有更专业的设备和条件来进行药品的妥善保存。但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在场监督整个封存过程,确保封存的药品就是在医疗事故中使用的相关药品。 如果在封存过程中,有一方不在场,那么封存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缺少任何一方的监督,都可能引发另一方对药品封存公正性的怀疑。所以,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患者及其家属,都应该积极配合,共同完成药品封存工作,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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