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完再就业为什么要交三千元?

我办完再就业手续后,相关机构让我交三千元,我不明白这钱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收这笔钱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必要交这笔钱,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能说明这个收费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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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就业收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办完再就业后被要求交三千元是否合理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行政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其他组织,为满足特别的行政支出,向与特别支出存在特定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收取货币的行为。而乱收费,则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超过法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也就是说,如果办理再就业手续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是不能收费的。 另外,《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也对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等行为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办理再就业手续时被要求缴纳的三千元没有合理的收费依据,可能就属于乱收费行为。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你可以要求收费方提供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如果收费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依据,你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你还可以向物价部门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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