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引发的纠纷法院会受理吗?
我和另一半为了买房办了假离婚,没想到后来对方不认账,不愿意复婚,还在财产分割上有了纠纷。我想知道这种因为假离婚引发的纠纷,法院会不会受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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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夫妻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就会解除,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 当涉及到假离婚引发的纠纷时,法院是否受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是关于财产分割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会受理并可能重新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要是涉及到子女抚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如果因为假离婚后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有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也会受理,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于以假离婚逃避债务等纠纷,如果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偿还债务,法院也会受理。因为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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