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判决事实婚姻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多年还有了孩子。现在因为一些矛盾想分开,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去法院,法院会判我们是事实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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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法院是否会判决事实婚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一种婚姻关系。 在我国法律发展历程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不同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在这个时间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比如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愿等,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法院会认定为事实婚姻,在处理离婚等相关问题时,会按照婚姻关系来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认定为事实婚姻。对于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会按照同居关系期间的相关规定处理。财产分割一般是按照各自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而子女抚养则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所以,法院是否会判决事实婚姻,关键要看双方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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