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理房屋继承,房子会被国家收走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但还没办理继承手续。我有点担心,这房子要是一直不办继承,会不会就被国家收走了啊?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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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没办理房屋继承,房子通常不会直接被国家收走。下面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房屋继承的基本概念。房屋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的遗嘱,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当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遗留的房屋等财产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确定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有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即便没有及时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也是归继承人所有的,并不会被国家收走。继承人只要在意识到需要继承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继承手续即可。不过,长时间不办理继承手续可能会带来一些不便,比如在处分该房屋时会遇到障碍。 但是,如果出现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所以,只有在没有合法继承人且没有遗赠安排的极端情况下,房子才可能被国家收走。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没办理房屋继承,房子不会被国家收走,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继承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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