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工伤后该怎么走流程?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知道出现工伤后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流程去处理。是先去医院还是先找单位?后续还有哪些步骤?我完全不清楚,希望能了解一下详细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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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工伤后,通常要按照以下流程来处理。 首先是及时救治。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这是首要且紧急的步骤,要尽快将受伤职工送往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接着是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 最后是待遇支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确定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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