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工伤后要走什么流程?

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从受伤开始到最后获得赔偿,整个过程具体要走哪些流程,每个流程又需要做些什么,希望能有人详细给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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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发生工伤后,一般要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文件,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工作雇佣关系的证据、医疗报告以及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其次,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的。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因为工伤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两个方面。要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还能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最后是赔偿环节。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赔付。如果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就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支付赔偿。要是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在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就是有关部门对职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确定的过程。 劳动能力鉴定:判断因工伤导致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划保险事务的地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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