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对方全责该如何赔偿?


当工伤认定对方全责时,受伤员工能获得相应赔偿。 首先,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就是为了让员工能得到良好的治疗和康复;住院伙食补助费,用来补贴员工住院期间的吃饭开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保障去外地就医的花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比如因工伤需要安装假肢等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其次,除工伤保险待遇外,员工还可能获得民事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另外,在停工留薪期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不过,如果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用重复支付重复性赔偿项目。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限。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伤致残而影响收入的一种补偿,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