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且买了保险该怎么赔偿?

我工作时骨折了,单位之前给买了保险,我不太清楚这种工伤骨折有保险的情况该怎么去申请赔偿,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能拿到多少赔偿,有没有什么标准,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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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骨折且购买了保险的情况下,赔偿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和流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发生工伤骨折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 关于赔偿内容,主要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和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另外,如果是购买了商业保险,还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相应的赔偿。商业保险的赔偿通常是在工伤保险赔偿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不同的商业保险产品在赔偿范围、赔偿比例等方面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赔偿情况要依据保险合同来确定。 总之,工伤骨折买了保险的赔偿,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相关规定和保险合同来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同时,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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