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11级如何进行赔偿?

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去做鉴定结果是工伤11级。对这方面赔偿不太懂,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工伤11级具体该怎么赔偿?都有哪些赔偿项目,每个项目大概是怎么计算的,自己能争取到多少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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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工伤等级是从一级到十级,并没有11级 。 当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通俗来讲,就是根据你的伤残等级,按照你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给你一笔补偿,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因工伤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是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两项补助金,一个是用于保障后续可能产生的工伤医疗相关费用,另一个是帮助你在受伤后重新就业给予的经济支持。 除了上述规定的补助金外,在工伤治疗期间,还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是按照受伤之前的工资标准来发放的,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意思就是在你因工伤需要停工治疗修养的这段时间,单位要按照你没受伤时的工资水平给你发钱,保证你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如果停工留薪期结束之后还需要人护理,那么护理费就得由用人单位来出啦,标准参照当地那些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所得到的劳务报酬来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就业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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