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在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最近听说这边可能要征地。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补偿标准,想知道不同区域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还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这些是怎么补偿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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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安宁市征地区片划分为四类 :一类区补偿标准为100000元/亩;二类区片补偿标准是90000元/亩;三类区片补偿标准为85000元/亩;四类区片补偿标准是65000元/亩。该标准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 征地的补偿费用包含集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各有不同,菜地、水田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旱地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计算;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按照征收旱地的标准进行补偿;林地按11000 - 13000元/亩补偿(不含林木补偿) ,重点项目建设控制范围内林地不适用此标准;未利用地按8000元/亩补偿。 安置补助费方面,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计算,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下的,每减少50平方米,增加年产值的1倍,且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地上附着物是指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青苗是指土地征收时地上尚有的处于生长、发育的最初或相对较早阶段的没有成熟的庄稼。 相关概念: 地上附着物:土地上建造的各类建筑、构建物以及定着物的统称。 青苗:土地征收时处于生长早期未成熟的庄稼 。 安置补助费:为安置被征地人员而给予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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