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的调增调减主要是由于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差异而产生的。在会计核算上,需要对这些差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的概念。企业所得税调增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计上确认的费用或损失等,按照税法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将这部分金额加回到会计利润中,从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调减则相反,是指会计上未确认收入,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者会计上确认的费用等,税法规定可以加计扣除,需要从会计利润中减去这部分金额,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企业所得税调增,通常涉及的是一些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如超标的业务招待费、税收滞纳金等。当发生企业所得税调增时,一般不需要做专门的会计分录来调整会计利润,但需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调整。如果调增后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同时,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于企业所得税调减,常见的情况有国债利息收入等免税收入。调减一般也不需要专门调整会计分录,但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如果调减后导致企业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期间的应纳税额。若申请退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 应收退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 应收退税款 这些会计处理的依据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时,应当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