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先交社保后发工资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我公司这个月是先交了员工的社保,之后才发工资。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上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是要做哪些分录,遵循什么流程,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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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账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财务工作中,先交社保后发工资的账务处理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规则进行。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它就像是一个大口袋,用来装企业应该付给员工的各种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还有像社保、公积金这类福利费用。“其他应付款”则是记录企业暂时欠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钱。 当企业先缴纳社保时,要区分企业承担的部分和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支出,要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比如管理部门的员工社保就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的计入“销售费用”等。而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这是企业先替员工垫付的,之后要从员工工资里扣回来,所以先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假设企业缴纳社保时,企业承担部分为5000元,员工个人承担部分为2000元,那么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 - 社保费 5000,其他应付款 - 社保费(个人部分)2000;贷:银行存款 7000。这里的“管理费用 - 社保费”表示企业为员工承担社保产生的费用,“其他应付款 - 社保费(个人部分)”记录了企业替员工垫付的社保金额,“银行存款”减少说明企业实际支付了这笔钱。 等到发放工资的时候,要把之前替员工垫付的社保个人部分从工资里扣除。假设应发工资是10000元,扣除个人社保2000元后,实际发放8000元。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10000;贷:其他应付款 - 社保费(个人部分)2000,银行存款 8000。这里“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减少,表示企业支付了员工工资,“其他应付款 - 社保费(个人部分)”减少是因为把之前垫付的钱从工资里扣回来了,“银行存款”减少是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金额。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 职工薪酬》。该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也就是说,企业要根据员工所在的部门,把社保等职工薪酬合理地分配到不同的成本费用科目中,准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利润。这样规范的账务处理,不仅能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也符合法律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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