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休未休年休假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我所在的公司有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我负责公司账务处理,不太清楚这方面该怎么做账。不知道在会计科目设置、费用核算等方面有什么规定和方法,希望了解一下应休未休年休假正确的账务处理方式。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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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账务处理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准确进行操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休未休年休假,属于短期薪酬的范畴。
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企业一般会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科目来核算。当员工存在应休未休年休假时,企业需要确认相应的负债。
比如,企业预计某员工有5天应休未休年休假,该员工日工资为200元,那么企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就是5×200 = 1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确定),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科目。
当员工实际休假时,企业需要冲减之前确认的负债。假设该员工次年休了这5天年休假,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如果员工最终未休假,企业将不再支付这部分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补偿,此时需要冲减之前确认的负债,账务处理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
总之,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账务处理需要遵循会计准则,准确核算相关负债和费用,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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