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休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今年有年假没休。我想知道这应休未休的年假工资该怎么算呢?是按平时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算法?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计算方式,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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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是对劳动者未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的一种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然后,计算应休未休年假工资的关键在于确定日工资收入。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最后,应休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 日工资收入×未休年休假天数×300%。不过要注意,这300%的工资报酬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除了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实际上还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收入×未休年休假天数×200%的补偿。 例如,小李月工资为6000元,日工资约为275.86元(6000÷21.75),他有3天应休未休年假,那么他应得的应休未休年假工资就是275.86×3×300% = 2482.74元,但其中包含他正常工作时这3天已获得的工资约827.58元(275.86×3),所以单位实际需额外支付给他约1655.16元(2482.74 - 8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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