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刚离婚,准备去办理房产证过户,不太清楚具体要带些什么资料。担心准备不全又得来回跑,想知道办理过户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想因为资料问题影响办理进度,希望能一次性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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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所需资料,因离婚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是协议离婚的情况。必备资料有: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它明确了房产如何分配;离婚证及复印件,用来证明离婚事实;若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房产证,这是房屋产权的凭证;还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用于确认身份。 其次是诉讼离婚的情况。所需资料包括: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以此确定离婚及房产归属;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权利人一方可申请登记房产证;同样需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房产证。 此外,无论哪种离婚方式,还可能涉及一些其他资料。比如房产测绘报告,用于确定房产的面积、位置等信息,保证过户的准确性;若符合免税条件,需提供免税证明,可避免不必要的税费;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等,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不同要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所以在办理过户时,务必确保资料真实、完整。不同地区对于资料的要求和办理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确认,以便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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