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出售选择差额计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我最近出售了一处不动产,打算选择差额计税。但我不知道在会计上该怎么处理,比如相关的分录要怎么做,计税的金额怎么在账上体现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让我清楚知道整个会计处理的流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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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差额计税。差额计税就是在计算应纳税额时,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来计税。在不动产出售选择差额计税的情况下,会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 对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会计处理上,当企业出售不动产时,先将不动产转入清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取得转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 - 简易计税”(按照差额计算的税额)科目。如果涉及到相关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最后,将固定资产清理的余额转入资产处置损益,如果是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如果是净损失,则做相反的分录。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相关应税行为适用差额计税政策。这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合理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总之,不动产出售选择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确核算各个环节的金额和科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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