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分临时工吗?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去做工伤鉴定,但不知道临时工和正式工在工伤鉴定上有没有区别。想了解下工伤鉴定会不会区分临时工身份,以及这对鉴定结果和赔偿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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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不区分临时工和正式工的。 在法律概念里,临时工和正式工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同等保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并不区分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 当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进行工伤鉴定时,主要依据的是劳动者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而不是劳动者的用工形式。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所以,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发生工伤后都有权利按照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伤鉴定和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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