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中是否存在留置权?
我租了一套设备来用,结果设备出了问题,我找维修人员修好了。但维修人员说我没付修理费,要留置这设备。我就想问问,在租赁这种情况下,维修人员有留置权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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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租赁中是否存在留置权,需要先了解留置权是什么。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你欠了别人钱,别人扣下你的东西,等你还钱再还你东西,并且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把东西卖了来抵你的欠款。 在租赁关系里,留置权是可能存在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要点。首先,债权人必须是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租赁场景下,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相关的债务,而承租人又合法占有租赁物,那在符合条件时,承租人就有可能行使留置权。 比如,你租了一台机器,出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提供机器的维修配件,导致你产生了额外的费用,而你又实际占有这台机器,这种情况下你就有可能行使留置权。但要注意,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过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个人之间的租赁,你因为租金问题不能去留置与租赁物无关的其他物品。 另外,法律也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如果租赁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不能留置租赁物,那即使满足了其他留置权的条件,也不能行使留置权。所以,租赁中是否存在留置权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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