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依据是什么?
我有一块城镇的土地,想了解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什么来确定的,是土地面积,还是土地用途,又或者是其他的因素呢?希望能弄清楚具体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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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的一种税。它的征收依据主要是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这里所说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如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另外,不同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是不一样的。条例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所以,具体的应纳税额,就是用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乘以当地适用的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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